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要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各班级工作小组提交的评议结果进行了审议,现同意舒丹婷等92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按照工作程序,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舒丹婷、林赛浦、朱军、俞哲涛、黄煜泽、王航鸣、侯嘉瑞、郑宇浩、方飞飞、戴佳浩、胡悠悠、郑佳乐、黎浩东、陈维涛、姜子祥、卡得丽娅、成良俊、阿布都拉・努尔艾力、谢日排・阿布都卡迪尔阿吉、陈昌富、诸晓琪、热比古丽・艾克拜、宣益女、陈鹏杰、饶诚、朱梦婷、章旗、林庄雅、雷家豪、葛文漪、周易昂、李锡乐、王锦波、林柏鑫、阮筠清、陈俊晖、李伟斌、孟潘栋、泮张挺、王慧婷、官欣洁、蓝栩杉、杨议攀、陈霖、王新月、张许阳、李善华、史杰克、柳文强、刘佳涛、林志豪、王博雅、何锦程、柳淳鑫、高威、孔佳伟、钱浩、洪健、吴锦翔、玉情奴、宋杭远、夏勇平、王宇轩、王叶挺、张家豪、张如玉、陈家辉、武良睿、李加望、韩绪、汪增杰、阿迪力・阿布都赛买提、阿地力・阿布都热依木、李志远、曾彬、陈易恒、罗怿超、刘广杰、阿不都沙达木・玉散、唐净、木斯塔法・木沙江、韩子怡、游鸿宇、应秀怡、谢利冬、何政兰、陈垸凯、郑佳洁、朱砚惠、冯旭东、吴少龙、赵宇飛。
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等形式提出申请,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根据补充材料,做出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王建勇,陈宇。
地点:5号楼302-1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574-86891557。
